安徽/合肥-2025-11-13 00:00:00
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办公耗材集采项目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办公耗材集采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办公耗材集采项目
询比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
*.主观评审因素未量化,违反财政部**号令强制性规定:本项目技术资信分中,“供货方案”(**分)、“质量保证方案”(**分)等四项合计高达**分。其评分标准均使用“内容完整、考虑周详、措施详细”等定性描述,缺乏客观、统一的量化评分细则。这直接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中“评审因素应当量化指标,量化指标应当细化为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的明确规定。这种设置赋予了评审小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难以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也为“量身定制”留下了操作空间。
恳请贵方:*.对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复核。*.依法依规调整评审因素的分值权重,显著提高价格分的占比(建议调整至**%或以上,符合货物类采购惯例),并相应降低主观技术方案的分值。*.对必须保留的技术资信评分项,进一步细化、量化其评审子项和打分标准,减少主观判断空间。我们期待贵方在法定期限内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以确保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询比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城建大厦**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