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项目询价
2025-11-14
贵州/贵阳 招标采购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项目询价
贵州/贵阳-2025-11-14 00:00:00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项目询价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项目询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为了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前公开询价,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

本次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项目要能实现与现有医共体协同平台深度融合,统一入口,数据共享互通;并对接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接口、区域审方接口、中心云药房接口开发、调试、运维服务等,具体系统功能和一般资格要求见附件。

二、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成立未满一年竞标人可提供无欠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号、财库〔****〕**号、黔财采〔****〕**号、财库〔****〕***号、财库〔****〕**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项目要求

*、请参考服务项目清单自拟书面报价函(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于****年****日下午**:**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密封后交到我院门诊楼四楼信息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

点击下载《附件:区域中心药房管理系统功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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