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4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5-11-14 00:00:0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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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开标日期****年****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台电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南路***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幢*********室

投标报: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元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号

邮编:******

联系人沈爱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

联系人:田工

电话:***********

公示期:****年****日至****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与灵璧路交口综合楼四楼***室,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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