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1-14 00:00:00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规范全市医疗美容市场秩序,提高首都市民健康素养,我委拟开展****年“普及医疗美容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主题宣传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活动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各级媒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宣传平台等
三、项目任务
完成****年“普及医疗美容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主题宣传活动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及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
(三)具备重大主题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活动者优先考虑。
(四)能够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了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五)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自本公告挂网日起*个自然日(挂网当天不计算在内)。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附件中《****年“普及医疗美容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主题宣传活动项目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申请期限截至日前将盖章的《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年普及医疗美容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主题宣传活动”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