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副食品联合公开招标意向公开
2025-11-14
北京 招标采购
2026年副食品联合公开招标意向公开
北京-2025-11-14 00:00:00
北京-2025-11-14 00:00:00
****年副食品联合公开招标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副食品联合公开招标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年副食品联合公开招标意向公开 |
采购内容:****年度副食品供应服务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无
需满足的要求:共约**余食堂,分布于北京市海淀区、密云区,河北涿州;合同期限*年,每年签订一次,满意率达到相应指标可签订第二年合同;先供货,定期阶段付款。
|
*.选定若干家企业,进行全品类供应(不分包),包括肉品、果蔬、粮油、调料及其它;年度开支超过一定金额的食堂,甲方有权要求不少于*家企业同时供应。*.投标企业必须在北京市具备办公、冷藏、分拣场所,以及农副产品自主检验检测和配送能力。*.所供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部队有关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①肉类、禽类等食品需定期提供检疫证明。②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冷冻水产须提供厂家质量报告。③果蔬类食品要求新鲜,无霉烂变质,提供具备资质相关部门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④食用油类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⑤其它有包装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⑥其它技术要求或未列明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价格参照,将“北京市创价网”公开公布的北京地区农副产品价格为参照,按照投标所报折扣率(上浮或者下浮)进行确定。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孙助理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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