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8号)
2025-11-14
黑龙江/鹤岗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8号)
黑龙江/鹤岗-2025-11-1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鹤岗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防火车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号

被投诉人*: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的采购内容(防火车辆)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其规格和技术参数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符合其采用竞争性商的采购方式。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鹤岗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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