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阳朔县金宝乡大桥村委崇山至棉花冲马蹄、水稻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210060-GXJL)的质疑答复函
2025-11-14
广西/桂林 变更澄清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阳朔县金宝乡大桥村委崇山至棉花冲马蹄、水稻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210060-GXJL)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桂林-2025-11-14 00:00:00
广西/桂林-2025-11-14 00:00:00
质 疑 人:河北秉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裕华区槐安东路***号万达广场写字楼*座
法定代表人:艾伊迪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贵公司以邮件方式送达的关于****年阳朔县金宝乡大桥村委崇山至棉花冲马蹄、水稻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日收悉。对以上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根据贵方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人:河北秉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且均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故不具备本次采购活动质疑权利。
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阳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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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