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别克牌SGM6515AT小型普通客车(原车牌:粤AK4E28)(交易公告)
2025-11-14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转让别克牌SGM6515AT小型普通客车(原车牌:粤AK4E28)(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5-11-14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简况
    机动车
    标的状态 闲置
    机动车品牌 别克牌*********
    车架号 *****************
    使用年限 **(年)
    权证 ************
    原车牌号码 粤******
    登记日期 **********
    颜色
    数量 *(辆)
    资产概述
    *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木偶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号
    法定代表人 潘大庆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广东省木偶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决议表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木偶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广东省木偶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决议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转让方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转让。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 (*)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接收,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的应价、报价和成交,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应价、报价和成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接收交易标的,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转让方对交易标的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事项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的使用安全、处置风险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受让方须具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迁出、转籍、行驶证注销、停驶、复驶或处置等手续的各项条件及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转让方提供其所能提供交易标的必要资料,仅协助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需由受让方亲自领取。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担因办理交易标的权属变更和过户等相关手续,须将标的车辆送至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测时,基于行驶安全需要检修、更换标的车辆机件、加油和聘请持有对应交易标的或以上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或具有拖运资格的单位将交易标的进行拖运送检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交易标的如须完成或补办年检审核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易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商定的时间办理交易标的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 (*)交易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标的完成变更、过户、迁出、转籍、行驶证注销、停驶、复驶或处置等应办理的相关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受让方如需在广州市办理交易标的的上牌手续的,需自行了解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标的以现状成交,交易标的受让时间如已过年检日期,由受让方自行进行年检并承担有关费用,转让方只提供协助。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陈小姐***********。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转账备注:***************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孙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楼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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