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
2025-11-13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关于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
四川/宜宾-2025-11-13 00:00:00

关于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将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第*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缴纳截止时间:***********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变更为: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缴纳截止时间:***********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

投标截止时间

***********

变更为:

*.*.*

投标截止时间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条缺陷责任期,由“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年。”,变更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年。”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点缺陷责任期,由“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变更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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