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5-1号店面招租挂牌披露
2025-11-14
江苏/南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通州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5-1号店面招租挂牌披露
江苏/南通-202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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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号店面招租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通州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号店面招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房屋内如有装修及物品不在本次拍租范围,成交人不得就该部分提出权益主张,房屋按移交时现状为准,出租方不负责添置设施、物品,亦不负责原装修拆除; *.承租期间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承租人在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内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其他须知详见附件《特别事项补充说明》,请意向方自行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