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1-13 00:00:00
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 **:**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
工程(施工)补遗书(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一)因图纸有误,现重新上传图纸,请各投标人及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变更公告处下载新发布的图纸,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原为“*.工期延误**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现修改为“*.工期延误**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即与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一致。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原为“*%签约合同价”。现修改为“**%签约合同价”。即与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一致。
(四)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统一更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本补遗书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工程(施工).**** **上.***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