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A3标段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2025-11-13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A3标段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福建/宁德-2025-11-13 00:00:00

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

工程(施工)补遗书(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一)图纸有误,现重新上传图纸,请各投标人及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变更公告处下载新发布的图纸,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原为“*.工期延误**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现修改为“*.工期延误**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工期延误**天以上的,支付违约金*万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即与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一致。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原为“*%签约合同价”。现修改为“**%签约合同价”。即与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一致。

(四)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分**秒,统一更改为:****年*******分**秒

本补遗书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国道****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标段工程(施工).**** **上.***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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