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2025-11-10 00:00:0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是三级综合医院,每天的医疗废弃物很多,除确保“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天”标准外,如有特殊情况则要临时增加清运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转移危险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因此考虑到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可操行性,只能选择本市的服务机构。论证专家组建议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供应商名称: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
专家*姓名:邱文力,工作单位: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职称:律师,意见详见附表
专家*姓名:吴亚炳,工作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职称:高级会计师,意见详见附表
专家*姓名:廖国东,工作单位: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称:主任技师,意见详见附表
经调查,茂名市内具备医疗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只有唯一的一家,无法达到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参考茂名市其他同类医院的做法,为了确保采购人医疗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理,不对环境、大气、水源造成危害性污染,且保证采购人日常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采购。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