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11-13 00:00:00
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观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磋商邀请
信息来源: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观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磋商邀请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委托,对“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观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观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单位: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玖佰元整 )。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邀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络邮件获取,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自拟格式)、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以***形式发送至********@**.***邮箱,否则不予受理。(节假日不接收邮件)(收到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会回复付款二维码)
*、网上报名要求:①文件格式:***一个文件格式;②邮箱文件命名:****公司+项目简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请各供应商准确无误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采购文件以**邮箱方式发送至各位供应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报名时间:磋商文件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至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号*楼。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号*楼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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