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1-13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浙江/杭州-2025-11-13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良渚街道市政照明能源托管服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冠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宇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理控物联技木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山阴路 *** 号浙江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园 **** 室(牵头人浙江冠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被投诉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 **** 号

被投诉人*杭州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五洲路 ** 号 * 号楼 ***

相关供应商: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瑞琦信息技 木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家渡路 *** 号 * 号楼 *** 室(牵头人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良渚街道市政照明能源托管服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 年 * 月 ** 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款第(三)项规定,投诉人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街道市政照明能源托管服务(编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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