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4座观光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2025-11-13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关于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4座观光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金华-2025-11-13 00:00:00

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座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座观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国企、非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座观光车采购

*

******

******元

详细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响应)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线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如**地址相同,系统会自动识别,并判定为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为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分。

(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南街***号信华大楼*开标室

五、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分。

(二)地点:金华市八南街***号信华大楼*开标室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二)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八)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金华市锦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镇政府大楼***室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女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号科信大厦**楼

电子邮箱:***********@***.***

项目报名联系人:余秋丽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孙琦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

(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信息:

:金华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纪检监督电话:*************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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