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财投处〔2025〕第4号
2025-09-30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财投处〔2025〕第4号
江苏/淮安-2025-09-30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财投处〔****〕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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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法定代表人:邹雪峰

被投诉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湖县建设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继良

被投诉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健康路**号

法定代表人:朱益池

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就金湖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项目(****年)(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方式提起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培育设备)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其规格和技术参数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符合其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二)投诉请求

*.终止本项目的财政支出工作。

*.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二、审查情况

****年*月**日本项目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部分内容。*月**日再次发布更正公告(二),更正资格要求、第三章评标标准部分内容、采购需求部分内容。*月*日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组织开评标。*月*日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

****年*月*日投诉人就本项目采购方式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被投诉人对质疑作出答复。*月**日我局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月**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月**日被投诉人提供答复材料。

被投诉人*、*答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按此条规定货物类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我单位此次采购均为多参数共存且技术复杂的机械设备,采用竞争性磋商并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书。”“《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三条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作业季节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服务网点范围内,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修理者应当在接到报修后 * 日内予以排除;属于易损件或是其他零件的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接到报修后 * 日内予以排除。在服务网点范围外的,农忙季节出现的故障修理由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协商。国家鼓励农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农忙时期开展现场的有关售后服务活动。”,农忙周期较短,如遇设备故障,需及时维修排除故障,确保机械正常使用,因此机械使用的培训及售后更加重要,且农业作业受天气影响较大,不能确定作业时间,因此售后服务的时间亦不能事先确定。故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可综合价格、技术服务等多维度评审,在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分标准设定了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经审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书”。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销售者交付农机产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七)

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第三十三条规定:“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作业季节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服务网点范围内,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修理者应当在接到报修后*日内予以排除;属于易损件或是其他零件的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接到报修后*日内予以排除。在服务网点范围外的,农忙季节出现的故障修理由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协商”。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十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

我局认为:本项目采购主要标的虽然为植保无人机、轮式拖拉机、秸秆粉碎机、旋耕机、镇压机、插秧机农用装备。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操作农用无人机人员需经生产者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书。《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也明确了销售者在交付农机产品时负有培训义务。采购人据此将培训考核作为采购要求,是确保产品合法、安全、高效使用的必要前提。同时《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对拖拉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季节出现质量问题响应时间作出了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据此对售后服务提出要求,旨在保障农业生产的时效性,降低采购人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农业生产风险,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举措。

综上,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对货物所配套的培训、考核及售后服务提出相关要求,并将配套的服务要求合理、量化地纳入综合评分体系,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关于“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之规定。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金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湖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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