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2025〕4号)
2025-11-13
浙江/嘉兴 质疑投诉
平湖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2025〕4号)
浙江/嘉兴-2025-11-13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湖技师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谦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金马社区居委 会金马悦城**栋***

被投诉人: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经济技木开发区兴平路****号/平湖市漕兑路** 号总商会大厦 * 座 * * 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伟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河街道江晖路***号*号楼***室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平湖技师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训室建设项目(********(*)********)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悉并发放补正通知书,于**月**日收到补正资料并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依法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对关于平湖技师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湖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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