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2025年第六批医用耗材口腔锉类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第一包机用锉中标结果公告
2025-11-13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2025年第六批医用耗材口腔锉类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第一包机用锉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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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年第六批医用耗材口腔锉类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第一包机用锉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年第六批医用耗材口腔锉类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第一包机用锉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合肥康耐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南路**号璞丽创新广场***室

    中标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年第六批医用耗材口腔锉类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第一包机用锉。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伟、谢申菊、司宏富、吕飞生、孙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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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年第六批医用耗材口腔锉类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包特殊根管专用锉(蛇形)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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