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大米生产线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采购人向中标人收取年租金最低报价:******元。
采购内容:为保持中心粮库大米生产线完好,确保粮食应急时能正常加工,提升地方粮食储备应急保供能力,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对大米生产线合作进行择优选择供应商。该大米生产线只能进行稻谷及大米加工经营。生产加工人员由中标人组织落实,生产加工人员工资费用、加工水电费等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保持大米生产线运行完好。加工生产期间的安全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有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在采购人需要进行应急加工、应急演练等情况下,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的加工需要,落实人员进行生产。
生产线设计处理稻谷能力:***吨/天。
合同期限:*年,若因拆迁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离,采购人不另行补偿,生产线由采购人交付中标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粮食加工品或粮食加工相关)。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三星路***号
联 系 人:戴莹巧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号*楼
联 系 人:姜梅、邓平、徐斌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