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桥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25年)的通知
2025-10-20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印发《高桥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25年)的通知
上海-2025-10-20 00:00:00

关于印发《高桥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年)的通知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浦高府〔****〕**号
发布机构 高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浦高******

关于印发《高桥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指导意见》(****年)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各经济合作社:

经研究决定,现将《高桥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

高桥镇党政办公室

********日印发

高桥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建设工程监督指导,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镇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高桥镇**个村民委员会、**个经济合作社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项目

二、管理责任和流程

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作为建设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并对项目的资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规建办(项目办)和经发中心负责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一般包括计划管理、项目采购、合同签订、项目施工、资金拨付、验收审计,以上每个环节环环相扣,时间上不能倒置严禁未批先建

三、计划管理

村委会

*.村民委员会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论证,经两委班子初审后,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提交经发中心和分管农业农村领导审核,于每年*月底前向规建办(项目办)报送《高桥镇村级基建项目滚动计划预算表》(附表*)、《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预算计划单篇材料表》(附表*

*.规建办(项目办)收到项目预算计划后,牵头城建中心、职能部门等开展会审,会审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及设计方案等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估算提出初审意见,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审核。规建办(项目办)对各村的所有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镇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形成下年度基建预算。

*.对本年度已列入预算的项目,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按计划实施的,或项目调减投资计划的,各及时提交调减预算报告,经经发中心和分管农业农村领导审核后,由规建办(项目办)提交镇长办公会审议后核减。

*.各村预算计划外追加项目预算内项目追加投资的,追加预算**万以内报镇长办公会审议,**万(含)以上加报党委会审议,追加项目审议通过后列入预算计划。

*.不可预见的项目,各村至多可安排资金为*万(含)的零星工程资金计划。

(二)经济合作社

*.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论证,经理事会初审后,通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提交经发中心和分管农业农村领导审核,于每年*月底前向规建办(项目办)报送《高桥镇基建项目滚动计划预算表》(附表*)、《高桥镇财力项目预算计划单篇材料表》(附表*)。

*.规建办(项目办)收到项目预算计划后,牵头城建中心、职能部门等开展会审,会审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及设计方案等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估算提出初审意见,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审核。规建办(项目办)对各经济合作社所有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镇长办公会备案、党委会审议,形成下年度基建预算。

*.对本年度已列入预算的项目,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按计划实施的,或项目调减投资计划的,各经济合作社及时提交调减预算报告,经经发中心和分管农业农村领导审核后,由规建办(项目办)提交镇长办公会备案后核减。

*.各经济合作社预算计划外追加项目预算内项目追加投资的,追加预算**万以内报镇长办公会审议,**万(含)以上加报党委会审议,追加项目审议通过后列入预算计划。

四、立项审批

*.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写并向城建中心上报《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附表*由城建中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预算审核,按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原则,形成预算审核报告和《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立项批复表》(附表*),规建办(项目办)根据预算审核意见对批复表进行流转,同时明确采购招标程序预算金额在*万(含)以上需要主要领导审批

*.预算计划内***万(含)以上的项目,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根据镇长办公会纪要、党委会纪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追加预算项目,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根据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纪要,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未经立项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签约或擅自实施。

五、采购管理

村民委员会

工程项目、二类服务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根据金额大小,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采购。

**万以下的项目,至少邀请三家有资质的公司,由村比选小组。采用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经村比选小组审批同意(填写附件*)后实施

村比选小组成员由村书记、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负责人、财务人员、村民代表等五名人员组成。

**万(含)以上、**万以下的项目,至少邀请三家有资质的企业比选小组采用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经镇比选小组审批同意(填写附件*),报镇长办公会备案后实施

小组由规建办(项目办)组织,成员包括规建办(项目办)分管领导、规建办(项目办)、司法所、财政所、项目实施村等五名人员

***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城建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平台实施招标。

*公共管线工程按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经济合作社

工程项目、二类服务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根据金额大小,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采购。

**万以下的项目,至少邀请三家有资质的企业由经济合作社比选小组。采用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经经济合作社比选小组审批同意(填写附件*)后实施

经济合作社比选小组成员由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监事会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代表等五名人员组成。

**万(含)以上、**万以下的项目,至少邀请三家有资质的企业比选小组采用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经镇比选小组审批同意(填写附件*),报镇长办公会备案后实施。

比选小组由规建办(项目办)组织,成员包括规建办(项目办)分管领导、规建办(项目办)、司法所、财政所、项目实施经济合作社等五名人员

***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城建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平台实施招标。

*公共管线工程按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合同管理

项目合同文本必须采用高桥镇民事经济合同模板,明确取费依据、计价组成、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项目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的处理等工作,参照《高桥镇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合同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填写《村级项目合同合法性审批表》(附表*经各村法律顾问完成合法性审核后签订;

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下应采用镇最新版本合同范本,如不采用范本,需要填写《村级项目合同合法性审批表》(附表*),经各村法律顾问完成合法性审核后签订

合同签订的同时还应签订安全文明生产、廉洁协议。

七、建设管理

在项目施工阶段,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通过工程例会、现场检查加强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和现场监督,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强化安全质量诚信考核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具整改单,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万(含)以上的项目应按照区建设管理办法进行报建,同时应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

八、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规建办(项目办)及时组织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使用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投控等参建方进行竣工验收规建办(项目办)验收合格后,填写《高桥镇村级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单》(附表*),各方签章确认。

九、项目审计

*.项目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按照《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审计委托书》(附表*)收集材料。送审材料经城建中心审核后,由党政办(审计室)委托专业审价单位实施工程审价或审计。

*.项目决算金额*万(含)以上的,由党政办(审计室)委托审计;项目决算金额*万以下的,填写《高桥镇*万以下村级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单》(附表*规建办(项目办)审核价支付工程款。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经审计后,核减率超过决算额**%以上的,取消其今后竞标和承建工程项目的资格。

*.规建办(项目办)视项目建设情况,可委托跟踪审计、财务审计。

、资金管理

村民委员会

项目资金支付由各村民委员会填报《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附表**)和《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支付情况跟踪表》(附表**规建办(项目办)审核后,由村民委员会向项目实施企业付款。建安合同金额在**万以下的,不予支付预付款。**()以上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定付款方式,其中:(*)首期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根据项目合同和进度,经相关参建单位审核后,由职能部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资金,累计付款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审计后,累计付款不得超过审计价的**%,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再行结算。

经济合作社

项目资金支付由经济合作社填报《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附表**)和《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支付情况跟踪表》(附表**由经济合作社向项目实施企业付款。建安合同金额在**万以下的,不予支付预付款。**()以上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定付款方式,其中:(*)首期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根据项目合同和进度,经相关参建单位审核后,由职能部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资金,累计付款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审计后,累计付款不得超过审计价的**%,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再行结算。

、资料归档及后续管理

*.为了防止项目流程倒置及流程文件遗漏,在立项、采购、合同、资金、验收、审计等过程中,需填报《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流程材料清单》(附**)。

*.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一个月内,由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进行镇财力项目的资料收集、归档、保管工作,纸质资料副本交由城建中心归档保管。归档的材料应包括立项、招投标、合同、图纸、工程资料、审计报告等文书,做到“一项一档”(一个项目,一个档案)。

*.对保修期满的工程质保金,经相关项目实施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验收确认并填写《高桥镇村级工程项目质保期验收单》(附表**)后,予以支付。

、其他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年《高桥镇 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废止。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新文件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办法由规建办(项目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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