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1-13 00:00:00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舟普拍******号)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墩头单元**************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组织实施由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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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出让年限 |
起始 楼面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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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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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市普陀区墩头单元**************地块 |
***** |
商务金融用地兼容批发市场用地 |
≥*.*,≤*.* |
≤**% |
≥**% |
控制在***米以下且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商业**年 |
**** |
**** |
每次*元/ **或*元/ **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者,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控股股东不得参加本地块拍卖竞买:(*)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的;(*)至今在舟山市已受让土地但报名时尚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三)拍卖时间:拍卖起始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缴款时间跟到账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请各报名企业合理把握时间。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待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等。
十、现场咨询: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室。
十一、联系方式
(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徐先生:************ 张女士:************
(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