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
2025-11-13
河南/新乡 质疑投诉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
河南/新乡-2025-11-1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新乡-2025-11-13 00:00:00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雅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号金成国际广场*号楼****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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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质量保障(*)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质量保障(*)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六采购文件已发生变更,该投诉事项已不存在,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新乡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