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25-11-13 00:00:00
道路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
- 字体
- 小
- 中
- 大
一、招标条件
道路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恩施州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道路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需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省市干线高清卡口设备改造、自适应路口交通数据感知设备建设以及设备安装、配合调试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项目工期:****年**月**日前或按招标人实际进度安排完成所有招标内容的建设;建设完成后试运行*个月后进行终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发生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承诺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同品牌检查:
(*)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有效投标品牌不足*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楼****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售价:***(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楼****室第(一)开标室。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州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版块(网址:****://***.*******.**/)、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楼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楼****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