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1-13 00:00:00
****年度副食品供应服务集中采购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年度副食品供应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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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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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副食品供应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年度副食品供应服务。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无。 需满足的要求:共约**个食堂,全部位于北京市;合同期限*年,每年签订*次,满意率达到相应指标的可签订第二年的合同;合同期间:如遇军队政策调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通知立即终止;先供货,定期结算付款。 |
*.选定若干家企业,进行全品类供应,包括肉品、果蔬、粮油、调料及其它;年度开支超过一定金额的食堂,甲方有权要求不少于*家企业同时供应。 *.投标企业必须在北京市具备办公、 冷藏、分拣场 所,以及农副产品自主检验检测和配送能力。 *.所供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服务部队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 ①肉类、禽类等食品需定期提供检疫证明。 ②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冷冻水产须提供厂家质量报告。 ③果蔬类食品要求新鲜,无霉烂变质,提供具备资质相关部门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④食用油类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⑤其它有包装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 ⑥其它技术要求或未列明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所供副食品价格,以“北京市创价网”每日公布的批发价为基准,按照投标所报浮动率进行确定。 |
*.**万元 |
****年 *月 |
不设置 预算,据实结算。 |
意见回复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存在质疑意见和合理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沟通、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递交之前请先电话联系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后续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我单位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工作。采购意向是对该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持续关注军队采购网,了解项目进展和后续采购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 系人:孙女士;张先生;谢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监 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