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5-11-13 00:00:00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城泊大楼*楼

联系人及电话

芮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长三角五金城 *号楼*楼

联系人及电话

方祥祥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王建会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①*****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

加分业绩:①*****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②佛肇云高速公路肇庆高要至云浮罗定段建设项目;****通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佛肇云高速公路肇庆高要至云浮罗定段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张胜平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路桥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溢水至镇坪段勘察设计;

加分业绩:①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溢水至镇坪段勘察设计;②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标段勘察设计; ③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溢水至镇坪段勘察设计;武天宜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白明伟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①石圪台大桥及引线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

加分业绩:①石圪台大桥及引线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②县道***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③ ****监利市红城至姚集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县道***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 ****监利市红城至姚集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基准价:**.**%

*、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