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11-11 00:00:00
项目名称:年新增**万套光伏智能照明系统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园林路**号华汇智谷科学产业园*幢;
建设单位:福力加特(南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工程内容: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新增**万套光伏智能照明系统生产线项目,涉及生产工艺为:光伏板经划片*掰片*串焊*贴标*焊带点胶*灌胶*加热烘烤*产品冷却*贴双面胶*测试*入库为光伏板半成品;塑料粒子经注塑*机加工为注塑件半成品;灯丝经套管热缩*焊接*与****板焊接*与注塑件半成品组装*与光伏板半成品焊接*测试*组装*检查入库。现有**万套光伏智能照明系统生产工艺仅涉及组装,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光伏智能照明系统达***万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点胶、固化废气由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灌胶废气由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加热烘烤废气由密闭车间吸风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经“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划片粉尘、粉碎粉尘由各设备自带除尘装置收集处理,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与上述未收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酚类、丙烯腈、*,**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标准,臭气浓度、苯乙烯排放速率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丙烯腈、甲苯、苯系物、酚类、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及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表*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注塑机、点胶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昼夜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边角料、废双面胶表面纸、废焊材焊渣、废包装袋、废灯丝、废不合格光伏片、除尘器收尘、废模具、废布袋及移动收尘器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海大道北***号*座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号、*号综合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