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1-13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红寺堡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便民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
|---|---|---|---|
| 分包名称: | 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便民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视频监控设备 | 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便民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标段) | 批 | * | ******.** | 否 | 标的**视频监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二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是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需提供****年**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份得*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注: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原件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保证所扫描的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不计负分。 注:招标文件中带★的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证明文件视为相应参数不响应,不得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产品介绍彩页,技术白皮书等),并在响应文件中标注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 各投标人虚假响应技术参数的,一经查实按无效标书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 | 项目实施方案 | **.**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中需包含:*、总体目标;*、供货方案;*、配送方案;*、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案;*、验收方案;针对上述*项进行分项打分; *、每项内容描述详细清晰、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不够明确,无具体细节描述,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描述不符合本次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质量保障方案 | *.** | 质量保障方案中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建设质量保障措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分;提供了质量保障方案,但描述不详细,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提供了质量保障方案,但内容存在缺漏且对需求理解欠缺、描述不准确的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培训方案中计划程序清晰、节点明确、计划完整,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分;提供了培训方案,但描述不详细,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提供了培训方案,但内容存在缺漏且对需求理解欠缺、描述不准确的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需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技术人员配备;*、售后服务机制;针对上述*项进行分项打分; *、每项内容描述详细清晰、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不够明确,无具体细节描述,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描述不符合本次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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