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2025-11-13 00:00:00
【交易公告】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三处鱼池五年期承包经营权交易公告
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三处鱼池五年期承包经营权
公开拍卖公告
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于****年**月**日上午*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据《拍卖法》对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三处鱼池五年期承包经营权发包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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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面积 (亩) |
发包 年限 |
一年租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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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昌德镇永福村畜牧场屯南、安肇新河北鱼池水及安达市昌德镇永福村畜牧场屯南、安肇新河南鱼池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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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成交价格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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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昌德镇永福村畜牧场屯南、安肇新河南鱼池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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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成交价格为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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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昌德镇龙德村二村屯北、安肇新河西鱼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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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成交价格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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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为三处鱼池五年期承包经营权,具体起止日期,成交后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承包协议确定。
*、拍卖标的按委托人现场指认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自行现场实地踏勘,对水面四至、养殖条件、要求及经营范围等情况做详尽的调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并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拍卖公司只负责此次交易的市场定价行为,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接事宜,拍卖公司不承担交接责任。
*、不能取土、扩建、私搭滥建等,不能改变原有使用用途。
*、标的以现状为准
*、不可转包,不可利用此标的进行抵押、借贷、担保等非法用途。
*、具体条款详见《协议书》。
三、拍卖时限
*.展样时间、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公开拍卖。
*.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前与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当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的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在所有款项交齐后无息返还。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如逾期后果自负。
四、交易流程确认
*.告知:竞买人务必按照合同的交款时间(佣金及成交款)、户名、账号、交款及签订合同程序和地点(安达市农业农村局五楼交易中心会议室)按时交款;
*.交款、签订合同程序
①交纳佣金
②签署成交确认书
③交纳成交款领取收据
④与委托方签署买卖(承包、租赁)合同书;
⑤将成交确认书、交款单据、买卖(承包、租赁)合同书一并反馈安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再由拍卖公司确认后方可返还竞拍保证金。
*.交款方式:
①成交款交纳账户名:安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
②拍卖佣金交纳账户名称: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五、竞买保证金
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操作并交纳。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竞买保证金、未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汇至指定账户的,乙方不得参加竞买。
六、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至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经委托方同意甲方有权再次拍卖标的。
*.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内支付佣金及成交价款的,即视为违约,按照《拍卖法》第**条规定执行。如委托人拒绝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的,买受人所交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且竞买保证金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至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同时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因拍卖标的是国有资产,因恶意竞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拍卖会后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看样电话:*********** 高先生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
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年 **月**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依据《拍卖法》对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三处鱼池五年期承包经营权发包项目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期限从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当日起(****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身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身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及交付。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
八、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当日至****年**月**日**时前将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交齐相应指定账户内。
九、拍卖佣金为成交价*%。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租赁权取得及经营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看样电话:*********** 高先生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
黑龙江保得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协议书
甲方:安达市昌德镇人民政府
住址:安达市昌德镇昌德村
法定代表人:罗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甲方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其所有的亩现有情况下水面租赁给乙方用于养殖;乙方经公共资源交易拍卖程序取得该水面的使用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标的
甲方的标的物现场位于安达市镇(乡) 面积:亩,界线图附后;交易单位为亩。
二、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购买价格
协议期限内每年每亩水面价格为元,共计元。
四、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协议期限内的拍卖款,共计· 元。
五、履约担保
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额度为成交价格的*%,共元,本协议期限届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对本协议标的进行转让和利用本协议标的进行担保的行为,并责令其改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期限届满,甲方及时收回协议标的。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依法享有对本协议标的的使用权。
*.本协议涉及到的水面被征用、占用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退出征、占用部分,甲方及时向乙方退回被征用、占用部分剩余期限的购买费用,预期收益不予补偿,被征用、占用产生的补偿价款归甲方所有;乙方拒不腾退征占用部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还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合理利用租赁标的,不得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转让、转租,不得破坏性、掠夺性开发经营,不得在协议标的范围内建设永久或临时设施。若乙方在租赁标的建设永久或临时设施,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标的被征占用)时,乙方应当在期限届满日前三日或甲方通知日后三日内立即拆除,且无论此部分设施征收(占)人是否给予补偿,乙方均不具有请求补偿的权利;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不拆除的,甲方可自行拆除,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协议期限内有对其水面承包期间承担保护义务,拒不承担义务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自行承担,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责任。
*.本协议乙方发生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此协议自行终止。
七、协议解除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认为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继续履行已不能实现协议的订立目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负赔偿责任;因甲方原因,承包标的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未按本协议约定交付购买费用的,以日为单位,按照年承包费总额的*.**%标准向甲方按日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乙方支付并解除协议。
(*)非法改变水面用途,擅自进行转包、转让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重新组织发包,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配合政府征用、占用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腾退水面,或因征收、征用,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腾退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年购买费用总额的*.**%标准向甲方按日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对承包标的重新组织发包。
九、变更和监督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进行监管。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协议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国资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意见重新签订。
*.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养殖绝产或减产较重时,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十、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安达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其它相关部门留存备案,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 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