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1-12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5-11-12 00:00:00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延期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要求”中 增加内容:“*.*.*现有简易火灾、消防联动控制器一套(品牌:海湾,型号:**—**—*******—*),无自动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连接生活用水。”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要求 *★其他要求*”中增加内容:“(*)本项目采购的水泵需与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连接及室内外消火栓、本项目采购的设备组成的喷淋系统连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品目:*********消防设备;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采购计划号:********************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王小凤/周备/王宇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凤/周备/王宇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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