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12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12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1-12 00:00:00
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 |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号环球都汇广场*********号 | *,***,***.**元 | 行政复议案件服务费(单价):****元 行政诉讼案件服务费(单价):****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法律诉讼服务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 | 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具体工作包括:(*)协助组织人员针对案件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协助研究案件、提出答辩思路;(*)协助拟定行政诉讼答辩状、上诉状等;(*)协助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及整理相关证据;(*)参与案件研究会、调解会等工作;(*)代为向法院提交答辩材料、出庭应诉进行辩论等详见文件 | 团队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人的律师团队提供案件辅助办理工作。该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人,必须是执业律师(执业年限不得低于*年),能独立开展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团队统筹、协调,法律文书具名等工作。驻场人员:团队需固定至少*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等详见文件 | *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频率(频次)、服务要求、具体标准以及服务质量最终根据采购人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具备提供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能力,近*年(成立不足*年的按照成立至今的时间算)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的律师,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进行更换或调整等详见文件 |
| ********* | ********* 法律诉讼服务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 | 负责司法局作为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具体工作包括:(*)协助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协助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协助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法》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协助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等详见文件 | 团队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人的律师团队提供案件辅助办理工作。该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人,必须是执业律师(执业年限不得低于*年),能独立开展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团队统筹、协调,法律文书具名等工作。驻场人员:团队需固定至少*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等详见文件 | *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频率(频次)、服务要求、具体标准以及服务质量最终根据采购人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具备提供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能力,近*年(成立不足*年的按照成立至今的时间算)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的律师,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进行更换或调整等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雪、孙茗、管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采购预算品目为*********法律诉讼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最高限价为*,***,***.**元。
*.监督单位: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本项目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每*个月期满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照当期实际服务案件数量据实支付。*、每*个月期满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照当期实际服务案件数量据实支付。*、每*个月期满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照当期实际服务案件数量据实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号楼*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李奇达、陈艳
电话:****************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