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5-2028年度总务部维修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06-8107)答疑澄清[{unit}]
2025-11-1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工业大学2025-2028年度总务部维修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06-8107)答疑澄清[{unit}]
安徽/合肥-2025-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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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年度总务部维修工程定点监理
同类项目:维修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
我公司现对合肥工业大学*********年度总务部维修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比选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比选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项目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 本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为“具有维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业绩”,如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监理合同服务内容包含“装饰装修或改造”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供应商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中包含装饰装修或改造服务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
*.本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同一业主单位多个业绩不累计计分,只计分一次”。是否应当为“①同一个项目只可作为一个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②同一个项目多标段只可作为一个类似业绩”。?
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同一业主单位的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
*.合肥工业大学*********年度总务部维修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维修改造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请问:我公司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中担任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能满足此业绩要求?
答: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中担任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予以认可。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