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期(美丽乡村)监理澄清公告.pdf
2025-11-12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五期(美丽乡村)监理澄清公告.pdf
广东/清远-2025-11-12 00:00:00
广东/清远-2025-11-12 00:00:00
五期(美丽乡村)监理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州市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第五期监理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汇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委托,对连州市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第五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潜招标文件需要清的内容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六授权委托书”中关于“需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描述现修改为:“需附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汇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