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11-12 00:00:00
楚店园区排水工程设计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楚店园区排水工程设计 
同类项目: 排水工程设计***;
*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
成交金额:大写玖万元整(小写*****.**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星园大道和德成路交叉口东南侧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