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12 00:00:00
五十六中安凯小学房屋租赁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五十六中安凯小学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五十六中安凯小学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五十六中安凯小学房屋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五十六中安凯小学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如下:
本项目“一、出租标的情况”第*项“标的房屋水电户名不在委托方名下,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申报解决消防验收等相关事宜。”变更为“标的房屋的水电开户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原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申报解决消防验收等相关事宜。”
第*项“标的房屋未清空,本次租赁资产的进出路面、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以及两处钢结构厂棚均为原承租人投资建设,不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承租人成交后需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解决上述使用问题。”变更为“本次租赁资产的进出路面(繁华大道至资产西边大门道路)、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以及两处钢结构厂棚均为原承租人投资建设,不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承租人成交后需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解决上述使用问题。”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南泰山路以东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项目负责人:林工
电话:*************,********
更正发布日期:****年**月**日
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