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2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感工业园区******/ *****号工业用地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未回复短信,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感工业园区******/*****号工业用地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标的物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容积率为*.*,土地级别为工业*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现租用中,本次为带租拍卖。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已通知到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回复短信。
*.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带租拍卖,年租金为*****元,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他详情见《租赁合同》。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为江津区德感街道德感工业园区******/*****号宗地的一部分,没有单独的规划,有可能存在通行权等问题;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未搜集到相关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未搜集到地价款缴纳凭据和完税凭证,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实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地面建筑物。
*、该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产权办理情况、以及用地规划等信息,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实地了解。再次提醒,买受人竞买前请充分了解该土地信息,本公告未披露的瑕疵,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务必自行现场查看并了解,标的物实物以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二、权属异议
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安排,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邹老师***********、************或登陆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实名注册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网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人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标的物税费缴纳
*、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及交付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按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邹老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站客服:************转*
附:*、评估报告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租赁合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