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2025-11-12 00:00:00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呼自然资告字〔****〕***号)
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批准,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注 |
********** | 河东新区成吉思汗路东侧、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北侧 | **** | 旅馆用地 | 商业**年 | 大于等于*、小于等于*.* | ≤**% | ≥**% | *** | *** | ** | 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包含地下人防面积),按商业用地出让**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该地块经三普文物系统核查和现场文物调查,没有登记在册的文物遗址,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竞买单位在开工建设时,如发现或涉及文物遗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需竞得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海拉尔区文物局报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路民生大厦北门
联系人:苏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