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1-12 00:00:00
、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年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宣传需要,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借助广播电视媒体现有的新闻栏目、节目等发布平台,多视角、全方位宣传报道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平安幸福,本项目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主要面向本地人民,把交通安全知识传遍本地干家万户,充分起到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的作用。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金华地区唯家官方专业发布电视、电台公益广告的媒体,属于独家资源。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金华市主流媒体,具有最优质的地方媒体资源,是金华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广播电视媒体,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拥有与业务规模适应的服务信誉、技木能力。拥有中国新闻奖、浙江新闻奖等荣誉,承担了市委市政府以及部位办局大量视频、专题片的制作与宣传。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与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有多年的良好合作,且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具备技木成熟、平台完善、资源丰富、传播效果强等条件。从广播电视传媒的政治属性、本地宣传受众群体广度来看具有唯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论证小组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规定,致建议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单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人民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系人: 吕奇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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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