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710内蒙古东新公司职工公寓出租(租期5-10年)
2025-11-12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710内蒙古东新公司职工公寓出租(租期5-10年)
辽宁/沈阳-2025-11-12 00:00:00
(****)****内蒙古东新公司职工公寓出租(租期****年)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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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内蒙古东新公司职工公寓出租(租期****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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