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11-12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顺昌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运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顺昌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运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顺昌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运营项目位于南平市顺昌县,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大历镇、洋口镇、元坑镇、埔上镇、仁寿镇、大干镇、洋墩乡、岚下乡、高阳乡*个乡镇集镇中心生活污水管网进行建设及改造,新建污水干管**.****,新增入户管道**.****,同时对以上*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提升改造污水处理量*****/*。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根据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
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单位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规范化建设污水排放口,并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收集及处理方案,确保各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加强管理、强化密闭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污泥转运台账记录,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污水排放口规范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完善入河排污口论证手续、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函告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