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民权县庄子镇老年人体育健身园项目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2025-11-12
河南/商丘 终止废标
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民权县庄子镇老年人体育健身园项目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河南/商丘-2025-11-1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商丘-2025-11-12 00:00:00
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民权县庄子镇老年人体育健身园项目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哲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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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采购项目编号:民财采竞******* | ||||||
| *、采购项目名称: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民权县庄子镇老年人体育健身园项目 | ||||||
|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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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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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该谈判文件没有设置货物类“核心产品”,导致谈判无法继续进行,依据财政部**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采购人代表持不同意见,招标文件无违反财政部**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不应废标。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年**月**日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马东予, 赵友朋,邵肖(采购人代表) 公告期限: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民权县庄子镇 | ||||||
| 联系人:翟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哲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沙口路*号**号楼**层****号 | ||||||
| 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