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二次B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2
河北/邢台 质疑投诉
邢台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二次B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邢台-2025-11-12 00:00:00
邢台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二次*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邢台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铭祖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街道和平西路***号圣仑大厦(沧澜孵化基地)****室
被投诉人:邢台市中医医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建设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号
相关供应商:邢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河郭镇宋璟大街西段南侧(恒生嘉和办公楼二层***室)
四、基本情况
“邢台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二次*包”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河北铭祖商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质疑予以答复。
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邢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属实,其中第*项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制造商万东百胜(苏州)科技医疗有限公司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 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邢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属实,其中第*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制造商吉林科英医疗激光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未在提起投诉前依法进行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邢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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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邢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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