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2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5-11-12 00:00:00

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医用材料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医用材料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医用材料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医用材料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八局合肥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单元**层

投标报价*********.**元(大写:壹亿贰仟零叁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元肆角肆分)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关山路***号;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淮海大道与陶冲湖路交叉口中建·开元御湖公馆办公楼**层

投标报价*********.**元(大写:壹亿贰仟零叁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元肆角肆分)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栋*层***室;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号

投标报价*********.**元(大写:壹亿贰仟零叁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元肆角肆分)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

投标报价*********.**元(大写:壹亿贰仟零叁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元肆角肆分)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中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工业园合肥和海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办公楼及综合厂房;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号

投标报价*********.**元(大写:壹亿贰仟零叁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元肆角肆分)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项目负责人:王超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号楼*层***室,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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