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2025-11-1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1-12 00:00:00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问:*)此处的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是指全过程设计任务,还是施工图设计任务?

*)联合体是否可以采取“方案单位+施工图单位+勘察单位”的组队形式?如可以,方案单位须满足什么资质?

答:(*)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和概念性方案设计,含地块二的全部设计、勘察内容及地块三、地块四的概念性方案设计;(*)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招标公告*.*.*.*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荣誉奖项是否可以和投标人荣誉奖项重复?

答:可以。

*.标书里提到“总建筑面积约 ** 万平方米,其中地块二约 ** 万平方米,地块三约 ** 万平方米,地块 四约 ** 万平方米,其中含单体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以上”中建筑面积指的是计容面积还是总建筑面积?(计容加不计容如地下室)

答:总建筑面积。

*.标书里提到“经济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里各地块的容积率要求大于等于*.*,容积率具体按多少设计?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各地块的业态定位能否提供?各业态自持还是销售?

答:无,投标人自行考虑。

*.投标文件的文件组织是否以技术标的评审标准一、一对应组织。

答:可以。

*.标书文件里有技术标的标准格式,为******排版,投标文件是否文件按照标准格式制作?还是按照**文件格式制作?

答:技术文件格式无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即可。

*.投标交标为网上电子交标,交标文件的格式及形式?

答: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项目名称后都需要填写 标段”,

问:投标文件中,所有“ 标段”,都写“*标段”,还是空着不填?


答: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文件格式中标段号,可以填写*标段或一标段或用“/” 表示。

**.在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采取“方案设计单位牵头,联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的形式组队?

答:详见本补疑第*条疑问回复内容。

**.我单位由于单位改制(由全民所有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由“****地质工程勘察院 ”改为“****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于****年 * 月 ** 日已经变更,因工商局不再提供变更说明,后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截图。我单位资质证书变更在办理中,名称仍为“****地质工程勘察院”。

我单位作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新港科技园二地块设计总承包及三、四地块概念性设计 ”项目投标事宜,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须提供营业执照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须知*.*.*(*)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如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无相关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 条要求 ,境内单位作为牵头人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境外单位是否无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答:如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境内单位,境内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境外单位无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境内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文件(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无需提供境外单位工程设计资质文件,各方应在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

**.建议合同专用条款第**.*.*条以及第**.*.*条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与合同附件*第十九条约定的扣费上限保持一致,为合同总设计费的**%。

答:同意。

**.合同附件*第五条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万元/次,金额过高应为笔误,建议删除“万”,修改为****元/次。

答:同意。

**.建议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新增以下内容作为第**.*条:即使本合同其它条文另有约定,设计人任一成员根据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服务及与之相关之事由向设计人其他成员和发包人所承担的累计责任总额(包括本合同任何条文、违约、侵权(包括疏忽)或其它原因而产生的所有责任或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设计人该成员在本合同项下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之总额。任何一方不应对其他方可能遭受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利润损失、投资损失、时间损失、营业收入损失或商业机会损失,以及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答:不同意。

**.请招标人考虑通过税务备案和代扣代缴境内税费的方式或者与第三方商务公司签署三方技术进口合同的方式向联合体中的境外成员付款。

答:不予以考虑,设计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由牵头单位自行与其他联合体结算。

**.付款比例,建议更改为(*)项目启动金*%;(*)规划方案完成并通过甲方认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规划方案审批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施工图完成并审查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工程结构封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备案表,最终设计费用结算后,扣除违约金 (如有),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余款。

答:不予以考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上传投标设计成果除设计方案文本,是否需要多媒体文件,设计方案文本对应***及效果图?

答:无需单独提供,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除上传文件外,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本,展板,实体模型?

答:无需提供。

**.联合体为境外设计公司,无法在系统上传界面添加联合体单位信息。是否仅需在投标文件中初始联合体协议,即代表联合体投标有效?

答:可以,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合肥海恒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德合作创新园*号楼

联 系 人:谷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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