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3-02-21 00:00:00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其中:***元***份;***元*份;***元*份。***元每份的供应商可提供***个套餐,每个套餐提供*款商品。采购意向:*、食用油;*、肉;*、点心;第*款商品供应商自行推荐。所有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或等于整个有效期的**%。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所提供商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声明函及信用截图(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
四、投标事宜
*. 供应商按: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彩图、零售价、团购价顺序制表投标,一个套餐一张表格。***元及***元套餐参照执行。
供应商须提供***元套餐实物样品进行现场展示,推选一人进行*分钟商品介绍,其余套餐提供书面介绍,无需现场展示。
*.投标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投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号,交通执法支队***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
*.参选实物评选地点及要求:支队三楼食堂展区,供应商进场摆放时间:****年*月**日**:******:**;
*.标书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物展示现场不得出现投标企业名称、标识等影响评选的商品、展台、展示架;供货商应遵守现场秩序,参评现场不得拍照、录像,不得提前进场或延时离场,违规者由评审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合格后,评分分值第一的套餐为中标套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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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 报价 分值 |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所报零售价最高的实物套餐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值为**分。其他套餐价格分值按(报价/磋商基准价)×**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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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分值 |
**分 |
套餐方案**分 |
有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方案,所提供套餐商品质量高、搭配合理、符合食堂采购需求。好的得*****分,较好*****分,一般*****分,基本符合的****分。 |
服务方案 **分 |
有完善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能按要求送到市区及区县指定地点的,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能第一时间响应的。好的得*****分;较好的得****分;一般的得*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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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分 |
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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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标的同时由评标人员对各家报价进行检查,查验是否存在虚报、多报商品零售价,经核实如有虚报、多报情况将取消选评资格。
*.评标结果将在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
六、其他事项
*.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供货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号。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南通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