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JSHD-G2025-0001]
2025-11-12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JSHD-G2025-0001]
江苏/徐州-2025-11-12 00:00:00

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江苏华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配送品类为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物品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方式: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华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宋文祥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文学南路南苑小区西门南侧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盛路*号


联系人:朱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文峰路一号


联系人:宋文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文祥


电话:***********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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