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5-11-12 00:00:00
湖南裕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潭乡财采计【****】 ** 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举办的招标会上,成功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裕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 **号
(*)招标编号: ***********
(*)项目内容:土方平整等
(*)交付地点:湘乡市经开区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元,大写:叁佰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 / | 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裕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否 | 详见附件 | * | 项 | *******元 |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天,若乙方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付款
*、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度申报完工工程量计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含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造价),但工程进度款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需审计的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清(不计利息)。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备案单位一份,监证单位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乡市
甲 方:(公章)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乙 方:(公章) 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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