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1-10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檀境商业中心**幢*座*****室
被投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
住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
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白塔公园*区块*号楼*楼****
相关供应商: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号(梅山大酒店)*幢******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条“高压发生器功率(非等效)≥*****”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条款,排除国产自主品牌及部分进口品牌参与竞争。事实依据:(*)市场技木分布显示明显排他性:目前市场上满足“高压发生器功率(非等效)≥*****”的品牌集中于进口厂商,**主力机型标准功率≥*****、飞利浦******** ******型号功率达*****、西门子******* *****型号功率高达*****,而国产品牌如联影、东软、安科、明峰、赛诺威盛等主流超高端(***排及以上)**设备,其高压发生器功率(非等效)均为*****,无符合*****标准的产品型号,该参数直接将所有国产品牌排除在竞争之外。(*)参数超出行业常规及临床实际需求: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年处理的类似投诉案例,高压发生器功率≥*****已被质疑为“过高条件”,当时市场同类设备普遍要求为≥*****;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检查操作规程》,即使颅脑常规检查取最大扫描条件*****、******,计算得出的最大球管功率仅为**.***(************=**********=**.***),临床实际检查功率多在*******,*****已完全满足需求。同时,现代**技木发展方向是在保证图像质量和扫描速度的前提下,追求更低功率与管电流,以减少患者辐射剂量并降低设备维护成本,招标文件味强调*****高功率,与技木发展趋势相悖。(*)违背国家医疗器械国产化替代政策,当前国家大力推动医疗器械国产化替代,鼓励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和国产品牌发展,而该参数设置直接将所有国产品牌排除,与政策导向严重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案涉参数虽非规模条件,但实质上通过技木要求排除多数供应商,构成差别待遇。(*)《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该参数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条“不动床条件下,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条款,仅**品牌可满足排除多数品牌参与竞争。事实依据:(*)市场技木数据显示显著排他性:据行业反馈及市场调研,目前仅**品牌的特定型号能实现“不动床条件下****全脑灌注扫描”,西门子同类设备无法达到该范围飞利浦最大仅为***,国产品牌在该小众技木领域尚未布局,该参数直接将西门子、飞利浦及所有国产品牌排除在外,竞争范围严重受限。(*)参数设置缺乏临床必要性:全脑灌注检查的常规临床需求可通过移动床位技木实现,且移动床位技木已成熟应用于临床,能满足诊疗需求。招标文件强制要求“不动床”并限定****范围,属于超出实际需求的特殊技木要求,且未在文件中说明该参数与诊疗效果的直接关联,无充分证据证明“不动床****范围”比移动床位技木更具临床优势。(*)阻碍国产品牌技木发展与公平竞争,国产品牌在高端**功能研发上已取得突破,但在超长范围不动床灌注等小众技木领域尚未投入资源布局,该条款实质上形成对国产技木路线的排斥,与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推动国产设备发展的政策导向相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案涉参数虽非规模条件,但实质上通过技木要求排除多数供应商,构成差别待遇。(*)《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该参数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诉请求:(*)招标文件中▲*.*.*.*条 条款“高压发生器的功率(非等效)≥*****”的实质性设定,无公平公正,请求监督机构对“高压发生器的功率(非等效)≥*****”的不合理参数进行合规审查,重新组织采购。(*)招标文件中*.*.*.**.*条“不动床条件下,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的参数设置,将其调整为“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或支持移动床灌注技木)”,取消“不动床”限制,保障各品牌公平参与,重新组织采购。投诉人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函等证据。
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辩称:针对投诉事项*:高功率的高压发生器能提升扫描效率与图像质量。高功率的高压发生器能够在定的管电压(**)情况下输出更高的管电流输出(**),从而在保证***、降低图像噪声的情况下,缩短扫描时间,减少组织器官的运动伪影,适用于急诊或需要快速成像的检查部位。高功率设备可提供更高的*射线剂量输出,确保在复杂解剖结构(如心脏、肺部)中获取更清晰的图像细节。更高功率的高压发生器能支持高级临床应用,如能量成像与灌注分析,满足能量成像或心肌灌注等高级功能对瞬时高剂量*射线的需求,实现更精准的组织成分分析。高功率高压发生器可延长连续扫描的持续时间,适用于全身血管造影等大范围检查。更高功率的高压发生器能适应多样化临床需求,在肥胖患者或高密度组织(如骨骼)成像中,高功率高压发生器可穿透更厚的组织,避免因剂量不足导致的图像噪点增多,提高诊断准确性。本次采购的**将用于患者能谱成像,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检查,各器官灌注、特别是脑灌注扫描,心功能(特别是站式心脑血管联合大螺距扫描、站式胸痛三联大螺距扫描、胸痛三联征分析),脑卒中检查,需要高功率的高压发生器在保证图像质量的同时快速完成扫描检查。故,本条款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提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木要求。且,根据医院前期市场调查,本条款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因此,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综上,该投诉事项不应予以支持。针对投诉事项*:不动床,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可次性覆盖全脑范围,单圈扫描完成全脑成像,避免其它分次扫描造成组织灌注各期相不同时问题,极大的提高了灌注定量参数的准确性;该功能还极大缩短了检查的时间,如全脑***灌注联合头颈***检查仅需**秒左右即可完成,极大提升了急诊患者的诊疗效率。更大的扫描范围使头颈血管成像覆盖更完整的颅内外血管结构,在单次检查中同步完成全脑灌注与头颈动脉造影,如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可同时获得血管狭窄程度和脑组织灌注状态的综合评估,极大减少对比剂用量,从而减少患者的对比剂肾病的发病率。不动床完成全脑灌注扫描,还消除了患者因移动床位可能引发的焦虑或不适感,尤其适用于儿童、重症患者等特殊群体,提升了检查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本次采购的**将用于患者能谱成像,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检查,各器官灌注、特别是脑灌注扫描,心功能(特别是站式心脑血管联合大螺距扫描、站式胸痛三联大螺距扫描、胸痛三联征分析),脑卒中检查。对心卒脑卒患者需要以最快速度完成扫描检查。故,本条款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提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木要求。且,根据医院前期市场调查,本条款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要求,因此,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另,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对该条款要求响应内容为“不动床条件下,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无偏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出质疑、提起投诉。本条款的要求未损害其权益,不属于依法质疑,不具备对本条款提出投诉的资格。综上,该投诉事项不应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医院根据临床要求,合理制订采购需求,不存在投诉人所述不合理情形。恳请贵厅驳回投诉,允许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提供了采购文件、评标报告、供应商投标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及技木部分质疑事项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据。
被投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辩称内容与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致,并补充说明:我院为浙江省首批通过三甲评审的四家综合性医院之,医疗服务辐射浙南闽北赣东近****万人口,脑科中心、心脏中心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最具实力的诊疗中心。本次采购的**将用于患者能谱成像,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检查,各器官灌注、特别是脑灌注扫描,心功能(特别是站式心脑血管联合大螺距扫描、站式胸痛三联大螺距扫描、胸痛三联征分析),脑卒中检查,为患者提供高效精准的诊疗服务。本次采购医院科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整个过程合法合规,恳请省财政厅驳回投诉,允许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被投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提供了采购需求调查表及前期调研资料等证据。
相关供应商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书面答复。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于*月**日发布两次更正公告,*月**日*:**开标,共有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医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二、质疑阶段,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与投诉事项基本致。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内容,与投诉答复内容基本致。
三、招标文件 第章 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产品主体 核心产品为**”。
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项目概述: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木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参与竞争。二、招标技木要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 **系统 | / |
*.*.* | *线系统 | / |
▲*.*.*.* | 高压发生器功率(非等效)≥***** | |
*.*.* | 临床应用 (控制台或所有后处理工作站配备) | |
*.*.*.**.* | 不动床条件下,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 |
五、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五、评标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木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木分。…… *)商务技木分
序号 | 评标内容 | 满分 分值 |
*. | 对应采购文件“二、招标技木要求”的响应情况,每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六、评审报告显示: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医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木得分**.**分,价格得分**.*分,最终得分为**.**分,排序第;浙江金医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木得分**.**分,价格得分**.**分,最终得分为**.**分,排序第二;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务技木得分**.**分,价格得分 **.**分,最终得分为**.**分,排序第三。
七、技木商务评分明细显示:评标委员会对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医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就评审条款“技木功能符合度”的评分分别为**分、**分、**分。
八、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医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高优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直**主机品牌型号互不相同。
九、投诉人浙江三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条款未实质性响应”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无效,但在其投标文件中对采购需求“*.*.*.**.* 不动床条件下,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响应为无偏离。
十、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提供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以及调研机型技木对比情况、调研得分情况等附属材料,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提供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质疑事项专家论证意见》。其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以及调研机型技木对比情况、调研得分情况等附属材料显示,至少有*个品牌产品能形成公平竞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公平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木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将采购需求中技木参数确定为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 高压发生器功率(非等效)≥*****”,属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投诉人主张“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条款,排除国产自主品牌及部分进口品牌参与竞争”,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联影、东软、安科、明峰、赛诺威盛等品牌产品是否满足要求,并非认定前述实质性要求设置不合理的充分有效证据材料。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前述实质性要求设置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并表示“本条款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提出”,提供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质疑事项专家论证意见》。被投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在投诉答复材料中表示“本次采购的**将用于患者能谱成像,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检查,各器官灌注、特别是脑灌注扫描,心功能(特别是站式心脑血管联合大螺距扫描、站式胸痛三联大螺距扫描、胸痛三联征分析),脑卒中检查,为患者提供高效精准的诊疗服务。本次采购医院科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并提供了调研机型技木对比情况、调研得分情况等需求调查材料,拟证明本项目中有不少于三个品牌产品可以形成公平竞争。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亦未发现前述实质性要求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供应商投标响应、专家评审打分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公平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木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经营主体均能满足。采购需求“*.*.*.**.* 不动床条件下,最大全脑灌注扫描范围≥****”,投诉人主张“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条款,仅**品牌可满足排除多数品牌参与竞争”,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西门子、飞利浦等品牌产品是否满足前述技木要求,均非设置不合理、倾向性于**品牌产品的充分有效证据材料。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产品是否构成公平竞争,不能仅仅依据技木参数满足程度来判断,而应充分考虑技木性能、市场价格等技木参数和商务条件的差异,需要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从而实现质优价优的目标。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前述技木参数设置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并表示“本条款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提出”,提供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质疑事项专家论证意见》。被投诉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在投诉答复材料中表示“本次采购的**将用于患者能谱成像,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检查,各器官灌注、特别是脑灌注扫描,心功能(特别是站式心脑血管联合大螺距扫描、站式胸痛三联大螺距扫描、胸痛三联征分析),脑卒中检查,为患者提供高效精准的诊疗服务。本次采购医院科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并提供了调研机型技木对比情况、调研得分情况等需求调查材料,拟证明本项目中有不少于三个品牌产品可以形成公平竞争。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亦未发现前述技木参数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供应商投标响应、专家评审打分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排及以上(含双源)**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