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1-12 00:00:00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根据《华东国际联运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年第**次指挥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参照相关规定对华东国际联运新城外横二路东延、西延项目土地报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可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预算价)(元) | 选定数量 |
* | 华东国际联运新城外横二路东延、西延项目土地报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 | 选定*家供应商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般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木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二)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省级土地学会准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
*.发售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售价:***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提示: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元)。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供应商基本户汇出)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未按以上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二。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甬街***号港务中心*楼
联 系 人:吴女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十里牌楼新区***号*楼
名 称: 金华市国际陆港枢纽建设管理中心纪检小组
地 址: 金华市金东区金甬街***号港务中心*楼
联 系 人:汪女土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