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灯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12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灯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5-11-12 00:00:00

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灯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灯光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灯光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教室灯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址。

*、采购预算金额:******元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日*:*****:**)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审验:

(*) 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费:***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年**月**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号****室。

*、磋商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号****室。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及电子版*份(提供电子光盘或*盘)(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宝山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美康路***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号****室

联系人:程依琳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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