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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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角湖农场土地平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角湖农场土地平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
项目名称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角湖农场土地平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河南兴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工程质量
合格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项目经理
孔俊芳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工程质量
合格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日历天
项目经理
舒文娟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发布媒介:安天*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